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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日照市阳光公证处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原日照市公证处)于1980年恢复重建,原为行政机构,2001年改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现有公证人员21名,其中在编人员12人,聘用人员9人。10名注册公证员中,一级公证员3人、二级公证员1人,三级公证员2人,是备案的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机构。
    公证处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公证业务一科、公证业务二科2个业务科室和综合办公室1个后勤服务科室。
公证处建立党支部1个,现有正式中共党员7人。
 
山东省日照市德信公证处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公证处
办公室、财务室、公证业务一室、公证业务二室、公证业务三室
 
山东省莒县公证处
民事科、经济科、业务三科、综合科
 
五莲县公证处
办公室、公证一室、公证二室、公证三室、公证四室、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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