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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成立中小微企业公证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 2020-3-9 14:58:52
各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
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和市局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帮助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营造我
市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日照市公证协会决定成立中小微企
业公证法律服务团,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保障
专项活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法律服务团工作职责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
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
时做好复工准备。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公证法
和公证服务等相关知识宣传,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
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为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
期履行合同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通疫情防控公证
绿色通道。优先做好证据保全、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
力债权文书等公证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3.解答公证法律咨询。深入全市中小微企业,及时了解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面临违约和纠纷情况,免费解答相关法
律问题、给予公证服务的建议。
4.开展公益公证服务。对于参加救援服务、运输等中小
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证,以及物资捐助等方面的公
证,开展优先办理、减免费用等服务。
二、法律服务团服务方式
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在服务场所张贴等方式向社
会公告,并主动与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接。开展
“不见面”法律服务,能够在线上办理的业务全部整合至线
上,倡导通过电话咨询或预约办理等方式提供公证服务。
三、法律服务团成员
贾秀琴 日照市阳光公证处 13506330708
邓秀芝 日照市阳光公证处 13001580417
胡宗岭 日照市德信公证处 13506337605
王 丽 日照市德信公证处 13563311767
马 波 日照市岚山公证处 13181195665
戴安达 莒县公证处 18663382978
李 明 五莲县公证处 13793420967
日照市公证协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